贯彻落实政府2025年3月18日颁布的第68/2025/NĐ-CP号议定
根据政府于2025年3月18日颁布的第68/2025/NĐ-CP号《议定》,对《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法〉若干条款及实施措施细则的第118/2021/NĐ-CP号议定(2021年12月23日)》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省人委会省长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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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资源与环境厅主持,与信息与通讯厅,各县市人委会,省广播电视台,太原报社和有关单位根据上述公文的环保法和资源与环境部提供的执行说明文件,材料,资料配合,组织展开实施全省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环保法律通讯,普及,宣传各活动。根据省人委会省长的指导意见,各厅,各行,各地方和有关单位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