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享受土地租金税降低的对象

2023年享受土地租金税降低的对象为由国家按有权限的国家机关的以每年支付的土地租金的决定或合同或土地使用权、住宅及与在土地的财产等的所有权直接租赁土地的各组织、单位、企业、家庭户、个人。

此外,还应用于租地人不属于免税、减税、减免到期等的对象以及按土地法规定的收到土地免检的对象。

2023年土地租地金降低的税额

根据第 25/2023/QD-TTg 号决定,减少 2023 年租地人应付土地租金(产生的收入)的 30%;2023年之前年的未缴土地租金和滞纳金利息(如有)不会减少。

此次土地租金减免项目按法律规定计算2023年应缴土地租金(产生收入)数额。

在25/2023/QĐ-TTg号的决定内土地租金减税项目不适用于2024年3月31日之后提交申请的租地人。

第25/2023/QD-TTg号决定自2023年11月2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