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政府2025年3月18日颁布的第68/2025/NĐ-CP号议定
根据政府于2025年3月18日颁布的第68/2025/NĐ-CP号《议定》,对《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法〉若干条款及实施措施细则的第118/2021/NĐ-CP号议定(2021年12月23日)》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省人委会省长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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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0日通过电子报,电子信息门/页,网页,移动应用程序,各机关,单位,地方管理的公共屏幕,电子板上显示标识符进行普遍,宣传2023年国家数字转换日的标识符。
2. 将国家数字转换日的标识符进入2023年国家数字转换日响应各事件的在线和直接出版品。
3. 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0日激励工会成员,共青团员,各级妇女联合会会员,机关,地方的干部,职工,职员和劳动者在网络空间上通过带着识别框换头像以响应2023年10月10日国家数字转换日。
4.根据省党部执行委员会处于2020年12月31日的01-NQ/TU号决议,省人委会的关于数字转换计划,指导文件和各单位的决议,计划继续推进效果地实施单位的数字转换工作中的所交任务以取得最高结果就响应10月10日国家数字转换日并迈向12月31日太原省数字转换日。
根据省人委会省长的意见,提议各机关,单位,地方展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