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的国立事业单位为781个,其中,属于省人委会的国立事业单位的有7个、属于各行各业或相等的国立事业单位为105个、属于县级的人委会的有669个。与重新精简事业单位、提高各机关、单位的质量和运营效果的同时,各地还加强将可以自己付出运营开支的国民企业、单位进行社会化。

在781个国立事业单位之中有一个确保可以自付经常费用和投资费用,51个单位确保可以支付经常费用、177个单位确保可以支付一部分经常费用、52个国家单位确保可以自己支付经常经费。